經濟補償金包括住房公積金嗎?個人繳存的公積金屬于工資部分嗎?隨社保網小編來了解一下。
我國的勞動合同法法定了用人單位在一定的條件下辭退員工的都要支付經濟補償金,那么經濟補償金包括住房公積金嗎?
一名職工的勞動合同即將到期,公司計算經濟補償金時,本人工資標準是否可以扣除我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及公積金?是實發的工資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法定,經濟補償的基數是勞動者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因此工資包含哪些項目是上述問題的關鍵。對此,勞動合同法實施法規第27條法定,勞動合同法第47條法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所以說,應當計算經濟補償金時,應當以勞動者應發工資為準,也就是說屬于工資性質的貨幣性收入都應計算在內。
個人繳存的公積金屬于工資部分嗎?
依據《社會保險法》的法定,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工資基數一般為其月工資總額,勞動者應承擔的繳納部分由單位代扣代繳,所以,勞動者的社會保險費部分屬于其工資的一部分。同樣,根據公積金繳納相關法定,勞動者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可見,個人繳存的公積金也是屬于工資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