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相關部門宣布從2024年1月15日起,將對全省的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
從2024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2490元;二類地區2260元;三類地區201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24元;二類地區22元;三類地區20元。
企業支付給頂崗實學生的實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并不得低于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二、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法定另行支付:(一)加班加點的工資;(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害毒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三)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四)法律、法規和國法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這次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可以被看作是對勞動者權利保護的持續重視和關注。
根據這次調整,江蘇省將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個等級:一類地區為2490元,二類地區為2260元,三類地區為2010元。這一調整首先保了工人們的基本生活權益。
此次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是對當前經濟發展態勢和物價水平變化的積極回應。近年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物價水平的上漲,生活成本持續攀升。在這樣的背景下,提高最低工資標準顯得尤為重要。它不僅有助于保低收入群體的基本生活需求,還能激勵勞動者的積極性,促進社會的穩定與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