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江蘇過渡性養老金計發方案正式公布,如何調整?一起來看!下面隨社保網小編一起來看看詳情。
關于江蘇省過渡性養老金的調整,一直以來都是江蘇退休老人關注的熱門話題。因為江蘇省過渡性養老金計算公式不夠科學,導致這些年來,江蘇省部分退休人員收到的過渡性養老金是偏低的。從2023年開始,江蘇省的退休人員們就希望,江蘇省官方能夠給出一個相應的解決方案。
近日,關于江蘇省基本養老保險過渡性養老金最新的計發方案,終于來了!
方案中主要法規了兩項內容,第一項是法規了調整對象;第二項是介紹了具體的計發方案。接下來我們就給大家好好的說一說,江蘇省的新方案,到底如何?
我們先來說一說調整對象。在這次的計發方案當中,可以參與調整的一共有三類人:
第一類:1995年12月31日之前參保,并且在1996年1月1日后在江蘇省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參保人員。
第二類:1996年1月1日之后參保,按照國家和省法規具有視同繳費年限,并且在江蘇省辦理了退休或退職手續的參保人員。
第三類:原行業統籌單位移交江蘇省管理后,辦理了退休、退職手續,且按相關法規具有過渡性養老金的參保人員。
說完了調整對象之后,我們再來說一說具體的計發方案,這也是江蘇省退休人員最關注的內容。
文件當中法規:對于2024年1月1日之后,在江蘇省辦理退職退休手續的企業職工參保人員,過渡性養老金按照對象進行計發。
第一類,也就是剛才我們提到的,1995年12月31號之前參保的這類人。他們首次領取的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為:退休時職工基本養老金月計發基數×本人1995年底前平均繳費工資指數×1995年底前繳費年限之和×1.2%;
第二類,也就是1996年1月1日之后參保的這部分參保人,按照退休時職工基本養老金月計發基數×視同繳費指數×本人視同繳費年限之和×1.2%;
第三類,也就是原行業統籌單位,移交給江蘇省的這部分退休人員,參照上兩條內容執行,也就是按照參保時間進行計發。
從這個技法方案當中我們不難看出,1995年是一個分水嶺,而之所以將1995年設置為分水嶺,是因為此前江蘇省的過渡性養老金計發方案當中,使用的就是1995年的相關數據。
那么,從2024年1月開始,過渡性退休金的老人,退休之時將開始使用新的方案來進行計算。這對于江蘇省即將退休的有過渡性養老金的老人來說,是一個非常不錯的消息。
當然已經退休,并且已經開始領取退休金的這部分老人,也會比較關注,過渡性養老金的重算補發情況。而對于這部分參保人,文件當中也有法規:
對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已經開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也就是使用原方案來進行計發的這部分老人,文件公布之后,將按照上述方案計算過渡性養老金,高出的部分,則按照歷年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比例來計算調整。
也就是說,對于已經開始領取過渡性養老金的這部分老人,如果新方案計發之后比原方案高,在發放時會按照一定的比例,來調整發放額。這意味著,對于已經退休的老人來說,將會得到過渡性養老金的補發了。
不過,這里要提醒江蘇省的各位退休人員,發放不是一次性的,而是用3年的時間,逐漸過渡到全額發放。第一年發放的比例是40%,第二年為70%,第三年之后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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