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有什么區別?主要區別在哪里的?隨社保網小編來了解一下。
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在申領條件、補貼標準、領取期限以及申領材料上有很多不同。具體區別
申領條件不同
失業保險金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一年,或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經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對尚未辦理失業登記但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其他法定條件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可先行發放失業保險金)。
失業補助金
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在廣州市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且未就業的失業人員;或者參保職工失業前最后參保地為廣州市、在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間失業且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
補貼標準不同
失業保險金
失業金發放標準=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90%
(注意:1、該公式僅適用于按月失業待遇申領;2、目前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是2300元/月。)
失業補助金
1、在廣州市累計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轉入年限,下同),失業補助金標準按廣州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的50%發放。其中,待遇所屬期屬于2021年12月之前的按945元/月發放, 12月之后(含12月)的按1035元/月發放。
2、在廣州市累計參加失業保險繳費不滿1年的,按廣州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的15%發放。其中,待遇所屬期屬于2021年12月之前的按283.5元/月發放, 12月之后(含12月)的按310.5元/月發放。
領取期限不同
失業保險金
1、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4年,每滿一年計一個月待遇;
2、繳費超過4年的部分,每滿半年計一個月待遇。(注意:享受期限合計≤24個月。)
失業補助金
失業補助金按月發放,領取期限最長為6個月。申領失業補助金,自失業人員符合條件的當月起計算,不早于2021年1月。
申領材料不同
失業保險金
1、本人社保卡或有效身份證件
2、《廣州市失業保險待遇申請表》(通過網辦渠道在線填報相關信息,無需提交申請表;通過社保經辦機構前臺辦理,可現場填報并確認相關信息)
失業補助金
符合在廣州市領取失業補助金的人員,憑身份證或社保卡線上或社保經辦機構申領失業補助金,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