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傷死亡多少錢?賠償標準是什么?隨社保網小編來看看。
上海市工傷死亡賠償標準。
工傷保險法規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法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勞保部門法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的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法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法定的待遇。
賠償標準與計算方法如下:
一、喪葬補助金。
標準: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社會職工月平均工資。
計算公式:2017年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喪葬補助金。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
標準如下:
1、配偶撫恤金計算公式:工亡職工本人工資×40%/月=配偶撫恤金。
2、其他親屬撫恤金計算公式:工亡職工本人工資×30%/人/月=其他親屬撫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根據2017年上海市工傷保險相關法規法定,經市同意,現對本市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進行調整,具體通告如下:
2016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的撫恤金在目前享受的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調整后的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1126元,其中孤寡老人或者孤兒的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1212元。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因工死亡人員的供養親屬,其按法定計發的撫恤金低于通告第一條第二款法定的最低標準的,按最低標準計發。
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相關法規法定支付撫恤金的供養親屬,其按本通告法定調整后增加的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目前仍由用人單位按照相關法規法定支付撫恤金的供養親屬,其按本通告法定調整后增加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
本通告自2017年4月1日起執行。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因工死亡人員的供養親屬,自其實際享受撫恤金之月起執行。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公布2017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按常住地分,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
故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36396元×20。
注: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的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喪葬補助金和供養親屬撫恤,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