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業金領取條件是什么?領取期限有多少?具體是怎么領取的?隨社保網小編來看看 如果你正在失業中
記得去領失業保險金!
符合條件的,每月最多有2175元可以申領。
究竟什么情況可以領失業保險金?領多少?如何領?
社保網小編為此整理了一份詳細的指南一起來看看吧!
申領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如果符合以上條件,則可以向戶籍地或最后參保地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
申領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或社保卡(港澳臺居民有效證件)
2、實名制銀行結算戶借記卡或存折
3、《勞動手冊》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非必要)
領取期限
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計算。
1、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
2、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單次核定領取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如果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時距離法定退休年齡兩年或不足兩年的,可以申請繼續延長領取失業保險金直至到達法定退休年齡。
發放標準
本市自2023年7月1日起,對失業保險金支付標準進行調整,具體為:
第1-12個月支付標準為2175元/月;
第13-24個月支付標準為1740元/月;
延長領取支付標準為151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