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是一項非常不錯的福利待遇制,很多人會在繳納公積金后,進行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需要嚴格的按照相關的提取程序來進行。
公積金是國為確保職工住房而設定的儲金制,而積攢的公積金也是可以提取出來另作他用的。
一、公積金提取條件
公積金提取的條件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償還房屋貸款;離休、退休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出境定居的,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法定比例等。
長沙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主管部門的批準文或者其他證明資料;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等主管部門的批準文或者其他證明資料;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法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二、長沙公積金提取流程
長沙公積金提取流程具體如下:
(一)繳存人持提取資料和單位核實蓋章的《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2份到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手續。
(二)審批人對《申請書》中名稱、賬號及其他信息填寫的完整性、準確性,個人身份證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同時,對繳存人提供的有關提取資料,按本方法進行審核,經確認與原件無誤后,復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退還繳存人。
(三)符合提取法定的,審批人在《申請書》填寫提取金額、簽名并蓋提取審批章。
(四)審批人將符合提取法定的繳存人信息及其他提取資料在住房公積金業務系統上進行資料錄入。不符合提取法定的,審批人應將提取資料退還繳存人,并告知退件原因。
(五)繳存人憑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到提取承辦銀行辦理提款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