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人社部已公布消息,2023年養老金漲了↓但重慶市目前2023年細則還未出來(社保網小編持續更新中)
基礎養老金又稱社會性養老金,它是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于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新計發要求,基礎養老金是指職工退休時上年度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之和的平均值(即兩個數之和的一半)作為計發基數,繳費每滿1年(含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到月)發給1%。
接下來社保網小編重點為您介紹:2023重慶市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持續更新)
從2023年1月1日起為2022年底前已按要求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相關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22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3.8%。
調整范圍
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要求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調整水平
全國調整比例按照2022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3.8%確定。各省以全國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調整方案
這次調整繼續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方案,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準一致。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予以照顧。
據社保網小編了解,各地的養老金調整方案一般會在6月底、7月初公布,7月底以前養老金調整的差額會補發到位。目前2023年重慶市養老金調整方案還沒有落地,等管網具體方案公布,社保君將第一時間為您整理,以下是2022年重慶市養老金調整方案,給您作為參考。
以下為2022年重慶市調整消息:
重慶養老金2022年調整方案細則
按照有關法規,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規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我國要求各地以本省市2021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為高限確定調整比例和水平。
重慶市調整方案嚴格按照我國要求制定,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方案。具體為:
一、調整范圍
符合條件的企業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屬于重慶市2022年調整范圍。
(一)企業退休人員。
1.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法規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審批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2.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按法規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且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3.按照有關法規參保,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管理,并在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按月領取養老待遇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和城鎮超齡人員(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法規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審批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三)離休特定的一些人員、1949年10月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兩航起義退休人員、原南僑機工服務團退休人員等不執行本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
二、調整時間
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三、調整方案及標準
分為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
(一)定額調整
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退休并領取基本養老金或領取養老待遇的人員(即符合調整范圍的所有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
1.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其中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低于15年的,統一按15年進行調整。
2.退休人員以本人2021年12月經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0.45%。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三)傾斜調整
1.符合本要求調整范圍第(一)項第1、2目法規的企業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按下列法規傾斜調整:
(1)對1953年年底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對批準的艱苦邊遠地區(黔江區、城口縣、武隆區、云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下同)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3)對2005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超過20年的,每超過1年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4)對企業退休特定的一些人員,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低于2021年年末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以后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特定的一些人員基本養老金不低于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2.符合本方案調整范圍法規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按下列法規傾斜調整:
(1)對批準的艱苦邊遠地區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對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對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滿85周歲及以上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對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滿90周歲及以上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滿80周歲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其達齡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滿85周歲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其達齡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滿90周歲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其達齡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
3.企業退休人員增發高齡人員養老金繼續按原法規執行。
重慶市基礎養老金怎么算
養老金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
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準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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