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卡中的錢可以給家人使用嗎?就醫時是否可以使用家人的醫保卡?報銷是怎么做的?隨社保網小編來看看。
醫保卡中的錢可以給家人使用嗎?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保局:可以,參保人員可使用個人醫療賬戶資金支付本人及其親屬的以下費用:
1.在本市繳交社會醫療保險費;
2.在本市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屬于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
3.在本市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預防接種及體檢費用;
4.在本市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及醫療用品的費用。 參保人親屬使用參保人個人醫療賬戶資金支付醫療費、藥費時,應向定點醫、藥機構出示參保人醫保憑證及親屬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以便查核、登記。
社保網小編提醒:
社保繳費年限關乎積分入戶及積分入學,建議請勿中斷或補繳!《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法定全文》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并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未按照法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后,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法定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