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在哪里參保?多少歲可以參保的?隨社保網小編一起來看看。
有集體經濟組織的參保人,由集體經濟組織負責到所屬街道(鎮)公共服務機構統一辦理參保登記、資格確認、待遇申領等手續;
無集體經濟組織的參保人,由本人到戶籍所在地或者廣州市居住地街道(鎮)公共服務機構辦理上述手續。
符合資助條件的殘疾人,可在戶籍所屬街(鎮)級殘聯申請資助參加城鄉居保,由殘聯受理并核實資料后提交對應社保經辦機構完成參保登記。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領相關待遇,但已按月領取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我國法定其他同類型待遇的除外:
(一)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二)年滿60周歲但未達到法定繳費年限的,可申請繼續繳費至法定年限,享受相應相關補貼;繳費至65周歲仍未達到法定年限的,可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至法定年限后,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一次性繳費不享受相關補貼。
廣州市戶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年滿60周歲但未達到法定繳費年限的,可申請繼續繳費至法定年限,享受相應相關部門補貼;也可選擇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至法定年限后,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一次性繳費不享受相關部門代繳個人繳費費用和相關部門補貼。
(三)年滿60周歲但未達到法定繳費年限,經本人書面申請,可選擇不繼續繳費(含一次性繳費),按月領取個人賬戶養老金至個人賬戶儲存額用完為止,不享受基礎養老金;或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儲存額并終止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四)2012年8月廣州市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時已年滿60周歲,申領待遇前沒有繳費的,可直接享受基礎養老金,從申領次月起按月發放;有繳費的,可同時享受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從申領次月起按月發放。
(五)2012年8月時已年滿45周歲,按法定逐年繳費至年滿60周歲的,可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沒有逐年繳費的,按本條第(二)、(三)項法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