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紹興上虞區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信息如下:
參保對象:
1.具有本區戶籍的非從業人員;
2.與本區居民結婚的非本區戶籍人員、本區從事宗教教職的非本區戶籍人員;
3.本區學校、幼兒園在冊的非本區戶籍的學生(兒童);
4.持有紹興市《浙江省居住證》,可在市內《居住證》頒發地參保;
5.本區內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
6.我國、省、市相關法規的其他人員。
注:以上人員若已參加本地職工醫保或異地基本醫療保險的,不能重復參加本區城鄉居民醫保。
繳費標準:
1.2023年度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1750元,其中個人每人每年繳納585元,各級每人每年補貼1165元。
2.2023年度本區域內大學在校生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580元,其中個人每人每年繳納100元,各級每人每年補貼480元。
3.2023年度我區大病保險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55元(包含在城鄉醫保籌資標準里),其中個人承擔40%(每人每年22元),基金或承擔60%(每人每年33元)。參保人員大病保險待遇起止時間與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起止時間一致。
4.經相關部門認定的特困供養人員、低保對象、社會散居孤兒、享受基本生活費的困境兒童、低保邊緣對象、納入低保低邊的因病致貧對象、相關部門在冊的“三老”人員、相關部門在冊的原精減職工享受定期定量補助人員、退役人員在冊的重要優撫對象、殘聯在冊的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殘疾等級在二級及以上的人員、區精防辦在冊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其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按相關法規全額補助。
年度內新增資助參保對象,經審批通過后按相關法規業務期辦理資助參保,參保次月待遇生效,個人當年已參保的,不退保費,次年資助參保;對退出對象,當年參保繼續有效,次年不再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