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參保人異地就醫回青島手工報銷需要什么材料?
異地就醫回青島手工報銷材料
參保人發生的符合醫保支付范圍的異地醫療費用,因各種原因未能聯網結算的,參保人可持醫院收費有效票據,費用匯總明細清單,出院記錄或門診慢特病病歷,由醫保經辦機構按參保地目錄進行手工報銷。報銷款項不能打入社保卡的,需提供其他銀行卡復印件及賬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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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參保人住院異地就醫報銷
青島市參保人異地聯網結算醫療費用,按照就醫地報銷范圍(醫保“三個目錄”),以及參保地(青島市)報銷執行。回青島市手工報銷的參保人,仍執行青島市醫保“三個目錄”及報銷。
★異地長期居住人員
省內、跨省住院醫療費用,享受與本市就醫相同的醫保報銷比例
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備案后超過6個月回本市就醫的,醫療費用享受與本市就醫相同的醫保報銷比例;備案后不滿6個月回本市就醫的,執行臨時外出就醫報銷;備案前的異地醫療費以及備案后在長期居住地以外的醫療費,執行臨時外出就醫報銷。
★臨時外出就醫人員
省內、跨省住院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大病醫療保險資金支付比例比本市同級醫療機構降低5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