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調整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度 接下來跟社保網小編一起來看看最新相關資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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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經昌吉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即日起對全州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作統一調整,調整后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度上限為5830元(個人繳存2915元,單位為職工繳存2915元),下限為162元(個人繳存81元,單位為職工繳存81元),分別較上年上調466元、下調8元。
今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包括基本工資收入(檔案工資、崗位工資和計時、計件工資)、規范后的津補貼(采暖費、按法規支付的補貼費)、獎金(精神文明獎、綜合治理獎、單位考核獎金、年終考核一次性獎金、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獎、其他福利獎金)、績效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繳存比例的確定:根據法規,單位及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上限最高不得超過12%。繳存單位可在5%—12%區間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繳存額的計算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月繳存基數以本人實際工資收入為準,但不得高于職工工作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的昌吉州最低工資標準。
昌吉州統計部門公布的2021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均工資總額為97155元,按昌吉州2021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測算,昌吉州最高月繳存基數上限為24288元。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昌吉市、阜康市、呼圖壁縣、瑪納斯縣為1700元/月,木壘縣、奇臺縣、吉木薩爾縣為1620元/月。
調整繳存基數辦理的程序:已開通住房公積金單位網廳業務的繳存單位,住房公積金繳至2022年6月后,可自行在公積金單位網廳繳存基數調整頁面對本單位職工繳存基數進行調整,并按要求上傳經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章的《職工工資明細及調整清冊》;未開通網廳業務的繳存單位,需攜帶經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和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章后的《職工工資明細及調整清冊》及電子版資料,于7月15日前報所屬管理部審核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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