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溫補貼每天一般是多少錢
1、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標準由每人每天12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8元。
2、用人單位應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具體工作條件,通過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或制定規章制等方式,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溫津貼支付制,確定本單位高溫津貼發放的具體崗位和工種等,并按標準發放高溫津貼。用人單位發放高溫津貼所需資金在企業成本中列支,計入企業工資總額。
3、各地人社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不按法規發放勞動者高溫津貼或違反其他勞保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4、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我國法規,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等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5、按照我國相關法規,防暑降溫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另外,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應當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
二、高溫補貼的主要意義
高溫天氣不僅可能損害室外作業人員的身體,而且也極易引發安全,有統計數據表明,7、8、9三個月的安全占到全年的三成還多,對人們的工作和生活構成了嚴重威脅。
當高溫已經超越了簡單的自然現象,越來越成為一個復雜的社會問題時,它“烤”驗的就不僅僅是市民,同時考驗著及公共管理部門的危機應急能力。由此可見,高溫勞動保護和高溫補助應該得到法律關懷,我國和各級地方立法機構應該盡快將一定條件下的高溫天氣確定為自然災害的一種,用法律來保證高溫天氣下公民的健康權,確切高溫勞動保護的主管部門,并針對高溫條件下職工作業如何進行勞動保護給予具體法規,對從事野外、室外、高空、高熱等條件下勞動者的保證給予具體法規,對高溫勞動保護補助也予以確切,以確保勞動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綜合上面所說的,高溫補貼是屬于專門為高溫天氣下面工作的勞動者所給的補貼費用,這筆費用一般就會根據不同的地方的實際情況來進行制定,企業越好的,補貼的費用就會越多,但只要不低于最低的工資標準,那么就是屬于合理的。
三、職工拿不到高溫補貼怎么辦
根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津貼的,可通過企業所在的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爭取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社局主管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