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調整2022年 今年調整后公積金繳存上限是多少?下面同小編來看看。
合肥公積金繳費基數比例20222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每年調整一次(住房公積金繳存年度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新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繳存基數在一個年度內不得再變更。
繳存基數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合肥市統計局公布2019年度合肥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90115元,繳存基數不高于本市去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22528元,調整后月最高繳存額單位和個人分別為2703元。
月繳存基數下限按現行的合肥市最低工資標準1550元執行。市轄四縣一市最低工資標準按省市相關材料法定執行。
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和職工個人各5%—12%,繳存單位可在5%至12%的區間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如有調整,原則上一年申請調整一次,繳存比例較上一年度降低的單位,應經本單位職工代表會或全體職工會表決通過。
與20221合肥公積金繳費基數比例對比:
繳存比例
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于12%的繳存單位,一律予以規范調整,不得超過12%。本法定暫按兩年執行。
生產經營確有困難的企業可以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申請降低繳存比例的企業,可在5%-12%之間自主選擇。
合肥住房公積金繳存上限是多少?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應從其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應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021年7月1日起,2021年合肥市公積金繳存基數正式調整,最高繳存額為5808元,較去年增加402元。
合肥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法定進行核定調整。合肥市統計局公布2020年度合肥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96831元。
2021年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資,繳存基數上限按合肥市2020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3倍確定(96831÷12×3),即24207元,調整后單位和個人月最高繳存額(24207×12%)分別為2904元(最高繳存額為5808元,較去年增加402元),繳存基數下限按合肥市2021年職工最低工資標準(2021年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待有關部門公布后另行通告)執行。市轄四縣一市最低工資標準按省市相關資料法定執行。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和職工個人各5%—12%,繳存單位可在5%至12%的區間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和以往不一樣,繳存基數執行時間按照自然年度(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執行。單位在調整本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時,應告知職工本人,接受職工監督,維護職工符合相關法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