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貸款地算,申請人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認定標準、貸款額度計算及貸款期限執行貸款所在地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求。若是在異地與本地都繳納了公積金,申請貸款的時候可合并計算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額度。再者是要想在異地申請公積金貸款,得看繳納公積金的地區與申請貸款的地區是否互認互貸,就是相互認可對方的公積金,若是不認可的話是不可以申請公積金異地貸款的。
1、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并計算。
2、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2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不能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3、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率低于85%的設區城市,要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和人均住房面積等情況,適當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
4、職工須持有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