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靈活就業失業保險領取待遇時要辦理失業登記嗎?
領取靈活就業失業保險待遇時需要辦理失業登記。
根據《廣東省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方法》第十條詳見法規,靈活就業人員由靈活就業狀態轉為失業狀態時,應按法規辦理失業登記,并辦理停止參保手續。
關于失業登記辦理:
靈活就業人員失業后,可按法規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通過互聯網等途徑辦理失業登記。
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條件的,憑本人身份證件或社保卡、失業登記等材料到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或通過互聯網等途徑申領失業保險待遇。
停發失業保險待遇情形:
參加失業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應每月向核發待遇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承諾其不存在停發待遇法規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及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廣東省失業保險》第二十八條法規情形的;
(2)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特定人員單項工傷保險的;
(3)法律法規法規的其他應當停發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