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9 14:33:27 來源:網絡投稿
首先要說的是:農民這個群體無論是從法律、法規、政策角度看,還是從社會現實的角度看,根本就不存在所謂的退休問題,當然也沒有所謂的領取退休金的可能,這是毫無疑問的事情。從目前的政策上講,能夠辦理退休手續、并正常領取退休金、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就是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參保人,即:機關、事業單位、各種類型企業的職工以及靈活就業人員,這是實實在在的法律問題。農民永遠與“退休”、“退休金”這兩個詞不搭界,這是肯定的。
其次,在農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發放問題上,無論社會大眾同意也好,不同意也罷,其實都毫無意義,都只是在一本正經地打一打嘴仗而己,一點兒用都沒有,只有國家才有最終的決定權。國家在這個問題的權衡上,自然會考慮到兩個關鍵因素:國家財政的承受能力、農民生活狀況的現實需要。一方面,現實需求是無限的,當然是越多越好,越高越好,根本不會有任何人嫌錢多了燒手,這是肯定的;另一方面,在任何時候,國家財政收入總是有限的,沒有可能滿足所有人的需求,這也是肯定的。錢最終從哪兒來,才是問題的真正關鍵。因此,國家也只能在財政的可承受能力和現實需求兩個方面盡可能保持平衡。即便是要提高農民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標準,也要從逐步提高城鄉居民的基礎養老金著手,只能是一個逐步的、緩慢的過程。要大幅度地提高標準,或者僅僅只依靠國家單方面提高基礎養老金,還要保證老年農民的生活質量,是永遠沒有可能性的。千萬別忘了:截止2019年年底,已經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總人數是1.6億人,這其中的很多人因年齡原因沒有繳過費;有條件繳費的,還是有很多人沒有繳費,當然只能領取基礎養老金了。繳費參保的人不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總體平均水平很低,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同時,按照現行政策,農村的農民和城市的無業居民,同屬于城鄉居民這一法律范疇,這兩個社會群體在社會保險方面的政策待遇是完全一致的。如果只強調農民,而完全忘記了還有城市無業居民這一大群體,其說法是既違法,又非常偏頗,還私心過重,當然是完全錯誤的。都是我國公民,手心、手背都是肉,難道農民就應該先天性地享有法律特權嗎?坦率地說:根本就沒有那回事。
最后,我國所有公民都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為主體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沒有特權。就繳費參保來說,實際上只有三種情況:
1、有工作單位的城鎮職工,當然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這是強制保險,所有參加養老保險的事務都由用人單位統一辦理,在個人繳費8%并全部記入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同時,用人單位負擔的16%全部計入統籌賬戶。舉個例子:每月應發工資5000元,按實際工資做為繳費基數的話,每月個人應繳的養老保險費是400元,當然還有四種社會保險費。對每一個人來說,工資越高繳費也越高,一直繳到退休。很多人工齡長達三、四十年,也就是說:城鎮職工領取基本養老金的經濟成本是非常高的。任何時候都不能忘了這個基本前提。有的人說:體制內工作人員中有人從來沒有繳過費,卻能領取不菲的養老金,這確實是事實,但卻是合理、合情、合法的事情。請有興趣的朋友弄清楚什么叫視同繳費年限,真相就隱藏在這個政策中。
2、包括農民在內的城鄉居民,絕大多數只能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這是非強制保險,參保、不參保由個人選擇;具體的繳費檔也由個人決定。其養老保險待遇,由兩部分構成:1)國家免費提供的基礎養老金,人人有份,一視同仁。2)個人賬戶養老金,則完全與個人繳費金額直接掛鉤,體現的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如果從來沒有繳過費,個人賬戶養老金當然為零。到60周歲時,按政策也只能領取當地標準的基礎養老金。國家政策是既清楚又明確的,完全是一家愿打,一家愿挨,待遇低只是個人決定不參保的自然結果,沒有什么好抱怨的。如果個人一分錢不繳,還要求標準比較高,能做到衣食無憂,那顯然超過了國家財政的承受能力。
另外,經濟收入比較好、也愿意自愿參保的農民,還可以選擇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參加城鎮職工的社會保險。
3、介于這兩類參保人之間的,是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自行決定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所有的參保費用都要由個人承擔,繳費的基數是以當地的社平工資為基本依據的,參保的經濟負擔非常高,年繳費金額一般在7000元-14,000元之間。因絕大多數人繳費年限也不長,退休時,基本養老金標準并不高。就我所知,這一類群體的來源是:曾經工作的下崗職工,離職、辭職、退職的原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還有來自城鄉居民這一類別、但經濟收入較高的自由職業者。就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而言,是個人經濟負擔最重的參保方式。為了老年生活有一個基本的來源,大多數人只是在苦掙苦熬,艱難度日,有些下崗職工的窘困生活狀況,確實令人唏噓不己。
總之一句話:無論哪一種參保人,參保繳費是最基本的前提條件,領取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只是個人繳費情況的最終結果。沒有繳費參保這個前提,卻要領取可觀的養老保險待遇這個結果,既沒有法律上的依據,國家財力也承受不了,還完全沒有道理可講,憑什么呀?簡單地說:沒有投入,肯定就沒有收獲,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確實有那么一些人,從來就沒有繳過一分錢,領取了基礎養老金,又理直氣壯地嫌太少,一張口就大談貢獻,大表功勞,大造輿論,甚至還妄圖以此為由道德綁架國家和社會。其實細細地想一下,這些人以及妄圖推卸法定贍養責任的不肖子孫,還真是挺滑稽的,你以為你是誰呀?要白吃白喝,還有理了?可以肯定地說:絕對毫無作用。
從宏觀的社會角度講,什么都不做,自己的養老問題也漠不關心,還要求國家保證其舒舒服服地有吃有喝。這樣的社會個人的努力還有什么必要呢,又有什么意義呢?如果真這么做了,就是全民吃大鍋飯,肯定是死路一條,絕對是集體找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