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7:51:00 來源:網絡投稿
題主簡單的描述,并沒有說出保險的無賴,而是說出了題主的無知!
1、不同的險種,賠付的方式不同。
重疾險才是題主說的,在合同中寫了哪些病要賠,以及這些病賠付的條件,都是寫的明明白白,不同的病有不同的理賠條件!重疾險是直接賠一筆錢,重點是滿足理賠條件即可,且投保時候沒有隱瞞或者漏告知,那么保險公司調查后,買多少保額就賠多少保額。
而題主說的“報銷”,這是醫療險!醫療險和醫保有共同點,也有不同點。共同點就是屬于“報銷型”,需要有醫療賬單(發票)才能報銷,同時報銷時候不會限制疾病大小!不同點就是,商業醫療險要看發病原因,而醫保不看這些,不賠的發病原因,就是疾病的誘因是“先天性、遺傳性、變異、違法、整容、整形類等免責條款約定了的情況”,這些是不賠的。
2、題主的這種讓醫療險約定具體要賠的病和不賠的病,保險公司可以做
但是對于被保人來說是極度不公平的。舉例,某些病可能是父母遺傳的,但是也可能是生活、工作習慣導致的。如果一刀切的把這種病列為不賠,對于被保人來說,這明顯就是不公平。所以,我們可以看到,一般在病歷上,當我們的疾病檢測報告到手后,醫生都會寫明,我們的病屬于XXX原因導致。這個XXX原因就是是否理賠的根源!
所以,就不要異想天開,要求醫療險和重疾險一樣列疾病名字了,虧的真的是被保人而不是保險公司。
3、大量瞎扯的人,只會盯著“拒賠”二字,而不會去看“拒賠原因”。這種只看結果,不看原因的行為,就和我們上學時候,老師只看結果,不管原因被冤枉一樣……
所以,題主這種提問看起來沒有毛病,其實專業來看,完全就是誤導眾人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