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應當有兩個:一、房控的需要;二、風險補償。
提高房貸首付比例有利于規避炒房客炒房,畢竟成本加大,融資受限,房價也就受到一定的調控。比如2008年前后普遍10%的首付,那么如今30%首付可以在當時買三套房。如果三套房經過二次抵押(當時很普遍),那么抵押比例50%就好,以10%的首付又可買15套房,以此類推,一個樓盤幾十個炒房客進去就變“鬼樓”(無人居住)了。
提高首付比例,以及限售限購政策的實施,不得不讓炒房客退出歷史舞臺。雖然仍然有些人有十幾套幾十套,但那已經是極少數或是歷史遺留原因,我們就不要過度吐槽了,社會進程并沒有那么一帆風順。
而風險補償就是房價的不斷抬高,下跌風險也就不斷加大,提高首付比例有利于分散銀行貸款違約風險,利于金融機構穩定發展。
特別是2016年到2017年房價的一波上漲,致房價處于高位,交投清淡,突破較難,下跌風險加大。如低首付可能因房價較大幅度的下跌,導致購房者集中違約(不還款),造成銀行損失甚至倒閉。而金融牽一發而動全身,可能影響到整個金融體系,最后傳遞到企業生產,引起金融危機。
當然了,提高房貸首付對于剛需者非常不利,畢竟房價處于高位,首付比例越高就象征著要多存點錢,而最近幾年存錢的速度跟不上房價的漲速,到最后就變成了白打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