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9:51:53 來源:網絡投稿
作為一個財經工作者,自已身體也出現不少問題,也住院做過兩次大手術,大道理我這兒不多說,只談我自已的一點經歷。
我覺得這種情況很難出現,因為醫院都是每天對病人的繳費一結算,一旦發現費縣不夠第二的支出,就會催著病人家屬交錢,如果交不了錢就停藥;再或者就動員病人出院,在醫院似乎沒有太多感情可講的,有錢才是硬道理,沒有錢是住了醫院的,大醫院排除等候住院的人很多很多,醫院也真的不在乎少數交不起錢的病人。
我有一個同事,前幾年做心臟病發作,到省內一家大醫院住院,人都動不了了,由于住院要交40萬元押金,一時籌集不了錢,辦不了住院手續,躺在醫院的病床上,醫生根本不會管你。一直等了一天后他小舅子帶來足夠繳納醫院的押金,才辦理好的住院手續,醫院才開始進行救治。
所以如果像這種情況發生,醫院肯定是不想擔責的,因為從法律上打官司病人的家屬是打不贏的,如果說得好的話,醫院最多出于人道主義給病人家屬一點安慰金了事。
當然,這事也不能全怪醫院,現在醫院是這種管理體制,科室及醫生如何手術了,過后收不到金,可能醫院要扣科室和醫生的錢,醫生也不敢冒這個風險的。解決這個問題,關鍵是要解決公立醫院的盈利問題,國家建立一種對危重病人的醫療救助機制,這樣的事情才不會發生,普通民眾身患重大疾病時才能得到及時的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