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9:51:53 來源:網絡投稿
如果真的出現了題主所說的場景,那么醫院肯定是要負責任的。但按照大部分醫院的診療流程,通常是不會出現這種情況的,具體解釋如下:
情況1:如果危重患者到急診就診,病情到了刻不容緩需要立即手術的程度,這種情況一般是會和醫務部門報備走綠色通道直接推入手術室進行手術的,不會因為費用問題而延遲手術。
情況2:如果病情緊急需要盡快手術,但并非刻不容緩,這種情況通常是在急診完善術前檢查和初步治療,然后交住院押金辦理住院,收入病房后再手術。如果患者一時間湊不夠住院押金,可以和醫務部門報備后辦理欠費入院,隨后再補交住院押金。如果在這一過程中由于種種原因出現了耽擱,延長的也是患者在急診維持治療的時間,在這期間如果病情加重,那么就發展成了情況1,通常也會立即手術的。
醫院里面,越是救命的技術,越是天價,這很好理解,如果醫生或者醫院免費救命,誰都承受不起這個開銷,不錯,醫院是救死扶傷的地方,但不是做慈善的地方,醫生也是人,也要生活,也要生存。要怪,只能怪那些逃費的人,給熱心的醫生逃怕了。病人沒有錢,所有的耗材和藥品就得醫院掏錢,醫院的錢哪里來,扣醫護人員的,醫護人員也有家庭,也需要生存。不要用救死扶傷來道德綁架,醫院是救死扶傷的地方,但不是免費救死扶傷的地方。
至于題主所描述的情況,我個人暫時還沒有遇到過。只能根據自身經驗,給出上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