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9:51:53 來源:網絡投稿
作為一個財經工作者,說實話,我還是很贊成這種做法。
作為中國的公民老了都應老有所養和病有所醫,這也是每位老人應有的尊嚴,也是一個國家或政府應給予老年公民的必要幫助,也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一環。
但這么做,仍然有不少人反對,反對的理由:一是國家沒有這么大的財力給3億多沒有交納養老保險的人發放養老金;二是認為這種做法是變相鼓勵懶惰,不利于未來更多人們參加養老保險的繳納。三是社會這樣會造成新的社會不公,對繳納養老保險的人是一種打擊等等。這些理由固然重要,有些也確實成立。
但筆者認為可采取折中的辦法:一是給予繳納養老保險的退休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發往相對較高的養老金,將他們的養老金中過高的部分適當抽出一部分補貼沒有繳納養老保險的;二是采取過渡性養老金發放方式,既對沒有繳納養老保險的老年最大者比如70以上的老人,每月發放一定的養老生活補貼,如發往500元或1000元,以確保有一定的生活來源;對于現在60歲以上70歲以下的老年人,由國家按照養老金按時發放,隨著物價上漲而適當增加。三是資金來源可采取國家財政撥補一部分,國有企業、公益組織捐贈一部分,增加一個稅種向企業收取一部分;反腐敗資金全部注入養老保險基金等等。相信通過這些渠道和途徑,注定要解決60歲以上老人養老金的發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