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有兩個前提點:
1)、從事業單位離職;
2)、自己創業。
那么,離職后自己創業的形式是什么?開公司還是個體工商戶營業?又或是其他如微商、賣農副產品、養殖戶等之類的形式?
無論是何種形式,我們只需要知道養老保險繳納的規則即可,那就是: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15年時間),可以多交,到時就可以多領取。同時,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
從事業單位離職后,你的養老保險有以下幾種方式處理:
1、個人停保。
已經交滿了15年時間,可以停保,到退休年齡時前往戶口所在地勞動保障所辦理退休手續,不過這樣退休時不再享受事業單位退休待遇,之前交納的養老保險金額在保內,只不過比你沒有離開事業單位的前同事要少福利。
2、轉為個人參保。
離開之后,個人接續參保,之后按個人退休計算退休工資,退休時不再享受事業單位退休待遇,到戶口所在地的勞動保障所辦理即可。
3、轉為企業參保。
如我前面所說,若是開公司等包含五險一金的形式創業,由公司繼續交納。
另外,個人繳納養老金需要將自己的檔案從原單位轉到人社局檔案代理中心,在那里辦理人事代理后便可以自己繳納養老金。自己交納養老金,需要個人承擔全部養老金費用,一年大概六七千元,至少繳滿15年。
之前單位為您交納的幾年養老金依舊算數,并且中間有斷的月數也沒關系,可以與以后的養老金合并在一起進行計算所繳年限,只要最終交納滿180個月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