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崗后自己掏錢交養老保險,到退休時還按照在單位退休那樣算養老金,合理嗎?沒有什么合理不合理,按照社保法的來辦理,就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個人觀點。
下崗后自己掏錢交養老保險,只要都是繳納的職工養老保險,其性質是完全是一樣的,只是繳納養老保險的主體不同。在單位時繳納養老保險,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比例承擔養老保險費用的繳納,其中單位繳費占大頭,個人繳費占小頭,這對于職工來講,繳費壓力比較小,而自己繳納的部分都是計入到個人賬戶;但是如果下崗后自己掏錢繳納養老保險,雖然還是繳納的職工養老保險,但是所有的保險費用全都要自己出,總的繳費比例為20%,但還是只有8%計入個人賬戶,12%計入了統籌賬戶。統籌賬戶的資金就不再屬于個人,而是屬于社保基金,相當于自己出錢繳納本應該由單位承擔的部分,這就是養老保險的規則。
不管是在崗時繳納的養老保險,還是下崗后自己掏錢繳納的養老保險,只要繳費年限達到規定的繳費年限,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在辦理退休時養老金的計算方式都是一樣的,在計算養老金時,只考慮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個人賬戶資金余額、當地上一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等因素,而不是考慮是單位繳費還是個人繳費。但是由于單位繳費都是按照在崗時的實際工資來繳納的,可能繳費基數比下崗后更高,計入個人賬戶資金的具體金額也更高;但是下崗后,繳費基數是按照當地政府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來作為繳費基數,大部分人都是選擇的按照60%來繳費,由于繳費基數的降低,有可能計入個人賬戶的資金沒有那么多,所以在退休時養老金水平有可能低于全部是按照單位在崗時繳納后的計算水平,但是養老金都是按照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來組成的,也就是在計算方式上是完全沒有任何差別的。
綜上所述,下崗后自己掏錢繳納交養老保險,到退休時還是按照在崗職工繳納養老保險的方式計算養老金,這是職工養老保險制度設計的公平性、合理性、一致性決定的,所以并沒有不合理,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這是職工社會保險制度的本質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