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說來話長,以前確實可以一次性不交養老保險,但是現在不行了,雖然官方并沒有任何明確的解釋,我們自己可以嘗試進行分析。
1、以前的時候,我國參保人員數量比較少,社會養老保險作為基本的民生保障制度,覆蓋面過低不容易形成好的社會效應,所以最初的時候允許一些省市擴大覆蓋范圍,從原來的城鎮非私營企業職工擴充到靈活就業人員,這樣只能讓一部分人采用一次性補交的方法完成。
2、隨著我國養老保險覆蓋面的擴大,很多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開始認識到參保的重要性,他們都開始按月繳納養老保險,這種情況下,原來一次性補交的優惠政策顯得對正常交納的人不公平,為了保證政策的公平性,所以現在各地都停止了一次性補交政策。
3、由于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目前仍然采用多軌的方式,一種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另一種是居民養老保險,還有原來的農村養老保險,另外公務人員,事業單位人員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運作方式也不完全一樣,因此我國養老保險事業仍然在不斷的優化和完善之中,至于將來如何調整,現在也不好確定,但是將來養老保險覆蓋到全體公民是一種趨勢,因此不可否認將來還會有一些類似的政策。
總之,一次性交納應該說也是一種參保方式,關鍵是如何解決公平性的問題,主要就是把其中物價上漲,貨幣貶值的因素考慮進去,只要這個問題能夠合理公平的解決,按說一次性補交政策也是一種很好的方法,能夠更好的擴大社會保險的覆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