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姨媽覺得買商業保險的錢就是打水漂白白可惜了,所以我也不想爭什么。因為她覺得她必然不會買商業醫療險,就問我醫保卡可不可以借給別人去藥店買藥或者給長輩買降壓藥降糖藥之類的。所以我想問問大家這種情況可以借給別人在藥店買藥么?
小提示:4月1日醫院就診新規定:門診電子病歷保存期15年,住院病歷保存期30年,所有病史無法隱瞞!
萬不可用自己的醫保卡為別人開藥,否則記錄無法消除,且用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