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22日武漢落戶新政正式實施以來,引起網友熱議,從搜狐焦點武漢站收到的咨詢來看,社保及年限的認定要求十分受關注。小編特整理了武漢市公安局關于落戶新政的近期回復,希望能對各位網友有幫助。
一、個人繳納社保不能算

問:社保繳納是連續的,中途更換單位個人繳納兩個月,是否符合落戶條件?
警方回復:個人繳納是不能算的。
二、幾個工作單位連續繳納社保的情況

問:3個單位因調動原因,存在繳納單位不一致的情況,但保險未有斷檔情況?,F想將我和孩子戶口遷入開發區,符合辦理條件嗎?
警方回復:需要現在的單位或現在和以前單位連起來連續繳納2年以上的社保。
三、租房能落戶嗎?

問:我老婆原來是在單位上班,目前為了照顧孩子選擇的是靈活就業。每個月在社區內交醫療保險(屬于高新區),在高新區的一個服務行業干,在附近租房子住。像這種情況能辦理高新區落戶嗎?
警方回復:租住的房子是不能辦理落戶的。
四、本科畢業三年內,不在武漢上班,能落戶嗎?

問:本科武漢畢業的大學生,畢業還沒滿三年,家是湖北的,但當前不在武漢上班,能否在武漢落戶? 可否將戶口掛靠在有武漢戶口的朋友那里?
警方回復:需要在武漢就業才可以辦理落戶,戶口是不能掛靠到親朋好友家的。
五、自考大專能落戶嗎?

問:自考大專畢業兩年了,社保繳納一年半了,沒有購買本地房產,沒有結婚,父母均不是武漢戶口,請問能落戶嗎?
警方回復:自考大專目前是沒有落戶政策的。
六、集體戶口怎么給小孩上戶口?

問:本人武漢市事業單位集體戶口,愛人研究生在讀武漢市集體戶口,這種情況小孩怎么登記上戶口。
警方回復:集體戶口是不能給小孩上戶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