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根據事業單位改革的方案。行政職能必須收回行政機關。
事業單位通過改革分類,將最終全部回歸公益。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將要按照規定轉制為企業。而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將行政職能逐步劃歸行政機關,或者轉為行政機構。
國家規定,本輪事業單位分類制度改革要在2020年之前完成。目前還有兩年的時間,事業單位分類工作已經于2017年底之前完成了。
隨著本輪國家機構改革,各地的事業單位改革,一般會于明年3到5月份一起進行。
到時候,參公類的事業單位,很有可能會被拆散,行政執法類的并到綜合行政執法局。事業類的公益性服務會保留原先的編制和人員。
其實機關事業單位的定崗、定編、定人就是這么一個道理。只要崗位發生變動,就會有相應的編制和人進行調動,不過相應的工作不會有多大變化。
當然,機關事業單位混編、混崗使用人的情況比較普遍,而且動不動組織部門、紀檢部門使用人,情況也是比較多的。到時候,很多工勤編制倒出來會貼補到行政編制上,而原先的工勤崗位服務會有政府購買服務的編外輔助人員代替。
其實,不管怎樣改革和變動,未來的工作都會繼續下去的,絕對不會出現有活沒人干或者有人沒活干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