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保險銷售“雙錄”正式施行!
為了讓廣大網友更好地了解新規,今天,小島就依據《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暫行辦法 》、中國保監會關于落實《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暫行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保監會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有關情況新聞發布會將10項重點一一道來:

1何為雙錄:
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是指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通過錄音錄像等技術手段采集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的方式,記錄和保存保險銷售過程關鍵環節,實現銷售行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詢、問題責任可確認。
有人說,實行雙錄后,保險產品只會更貴,更難買。理由是通過錄像觀察被保人身體健康狀況,可以有針對性拒保。但正如專家所言,用戶在投保前是要如實做出“健康告知”的,所以完全不存在為了讓投保更難而“雙錄”的情況。
2雙錄對象:
1、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開展電話銷售業務的應實施全險種全過程錄音;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的,應依照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的有關規定開展可回溯管理;
2、保險公司通過保險兼業代理機構銷售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人身保險產品的(包括利用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營業場所內自助終端等設備銷售的),需要對關鍵環節進行錄音錄像。
3、通過其他銷售渠道,向60周歲(含)以上年齡的投保人銷售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人身保險產品,或銷售投資連結保險產品,應對關鍵環節進行錄音錄像。
敲黑板:說白了不管通過啥渠道買保險,都要確保銷售過程被記錄!這樣,一旦發生糾紛,才能說得清,辨得明,有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