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國內現在挺好的。新公司出的新重疾產品都沒那么坑了,一般都帶輕癥,不管是終身還是定期,都比以前性價比高了,以前可以做到毫無杠桿,大概就是交30萬保30萬那種,現在定期再計較點算算,能做到接近五倍杠桿,雖然香港的生命周期表比內地長一些,但是定價快接近了。
但重疾險本身是不是必須配置,是值得商榷的,對資金比較充裕的投保人,我反倒不是那么建議買重疾險。覺得醫療+壽險就基本夠用了。而且在發達國家的重疾比例,也比我們想得低。歸根結底是重疾雖然是確診即給付,但本質上屬于收入補償型險種,理解這種保險產品的定位,才能明白是不是應該買。
如果你認為你得重病不那么需要收入補償,這不是不可能,對于家累少工作順利家境一直也不錯的投保人來說,收入補償的需求沒那么高。而且在我們看來,能夠符合重疾的賠付標準其實是比較困難的,原位癌屬于輕癥,即使是加保了輕癥也不會有偶多么高額的賠付,而且重疾里有一些癥狀的認定,比如腦中風需要180天之后才能符合理賠標準,不少開胸手術改成微創也不符合理賠標準,這都是屬于預期和實際理賠中的誤區。
當然,港險也有一些不那么符合預期條款,都一樣的,因為重疾的條款必須嚴苛。壽險是死亡即賠付,而其中意外身故的比例又非常低,大量的疾病身故出現后,重疾這種產品是基于人道主義,對本來應該是壽險投保人做了提前給付。但重疾的治愈率隨著科技發展越來越高,這也導致重疾的保費越來越高。
所以,理財序認為最關鍵的就是,重疾需要解決的收入補償功能,你是否到底真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