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們之所以“拼命”地招人,是因為他們在人壽保險的營銷體制上,采取的是保險代理人直銷制度。
保險代理人是根據保險公司委托,向保險公司收取代理手續費,并在保險公司授權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單位和個人。
第一種招聘又可分為兩種類型校園招聘和社會招聘,校招一年2次,社招一般根據公司需要不定期發布。這兩種招聘要求對學歷和個人綜合素質較高,應聘成功后與保險公司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這種招聘一般人數不會很多,最多就二三十人吧。
第二種招聘是保險代理人,也就是保險外勤跑業務的。與公司簽訂保險代理人合同,嚴格來說不屬于保險公司人員,僅是有代理公司產品,并依合同約定及保險公司營銷員管理辦法享受委托報酬。這樣的招聘每天都有,只要符合公司營銷員管理辦法中所列的簽約條件,有保險代理人資格證,無違法亂紀的人員都可以報名。
其次從保險代理人個人的職涯發展來看,要想獲得更多的委托報酬,就必須要招人要做主管。保險公司的營銷管理辦法通常規定代理人不同職級,所獲得的代理委托報酬不同。并且鼓勵代理人做團隊主管,提取團隊銷售利益,同時主管級別越高,獲得的津貼獎勵越多。而發展和培育新增銷售團隊成了保險代理人提高自身收益的必然。
以上分析,希望對題主有點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