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來的車,撞了人,肇事司機無力承擔,這種情況下,車主即便是一百個不情愿,是不是也只能先扛起來呢?我覺得不一定。
借出去的理由很關鍵
如果是車主要司機去幫他干點活,或者是雇傭他干活去而發(fā)生的事故,那車主是需要承擔連帶責任的。肇事司機無力賠,就要車主賠了。
如果車主純粹是因為親戚開口不好意思不借,和用車的用途沒有任何關系,那么作為司機,有行為能力,即便沒有經(jīng)濟條件也必須自行承擔賠償責任。這種情況車主也是受害者,可以把責任撇清。
被起訴了怎么辦
如果對方起訴,第一被告肇事司機,第二被告車主,第三被告是保險公司。
車主成為被告后,開庭一定要去,跟法官說清楚,是無償出借給司機用車的,就不需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個在相關的侵權法規(guī)中有規(guī)定。
暫且不考慮事故雙方的責任比例,也不考慮司機是否有因違章而存在的保險免責情況。按照正常的人傷案件來處理,此次事故傷人,產(chǎn)生的賠償責任會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和商業(yè)險限額內(nèi)正常進行賠付外,有些需要自理的部分就需要肇事司機自行承擔。
劃清界限不是無情
個人認為,必須由司機來承擔的責任,就必須由當事人來擔當。劃清這個界限,不是因為無情,只是作為成年人自己做事自己當。
明確法律責任后,如果司機的確賠償有困難的,那么既然是親戚,如果是能力范圍內(nèi),那可以酌情考慮提供經(jīng)濟幫助,畢竟是自家人。這個尺度大家會有自己的衡量標準,因人而異。
保險建議:不管是誰用車,該買的險還是不要隨便省,即便是老司機,最起碼第三者責任險加個不計免賠,限額還是盡量買高點,保不準哪天車子就借出去了。30萬,50萬,100萬,保額差異很大,一年的保費只是幾百塊錢的差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