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中國人合伙做生意就比較難,因為開始講人情,不太注重規則。等生意做大了,問題就來了。何況你還借親戚的錢做生意更不好理清了。
這種事情有兩個方式解決:
一種方式是最規范的方式,但是能否落實有難度
你向親戚借五萬塊錢做生意,這對你當時是一種很大的幫助。
你們在事前應該約定好什么時候還錢,給多少利息,甚至可以稍微高一點。這種借貸關系只是雙方在經濟上的往來,你是借錢開店,他借錢收利息。
把這個關系理順了,兩方互不虧欠,在以后交往中就是一種正常的經營關系,你向他批發,他找你進貨,都應按照現在的市場行情來進行結算。
第二種是現在來協商
如果當時欠錢沒有進行約定,事后你也沒有按期支付利息,那么你可以跟他協商,達成一種長期協定。
給出你接受的條件,你開店也要賺錢,給予一定的折扣是對借錢的經濟與人情的回報。
道理說明白,雙方仍然達不成協議,完全不用過多理會這種不講道理的親戚。等他有困難的時候,適當的資助一下還個人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