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清楚你要告銀行什么?告銀行催債?告銀行不給你分期?告銀行不和你協商?
如果銀行是過錯方,你起訴是有依據的,如果銀行不是過錯方,你以什么名義起訴它呢?
銀行是盈利性機構,開設銀行的目的就是為了賺錢的,而且信用卡已經逾期了,銀行肯定不會再讓你分期了,因為銀行對你的評估就是即使是分期了也不一定能還得起,索性銀行也不給你做分期,讓你的欠款一直那么累計這,你拖欠的時間越長,銀行越有收益,銀行怕什么?
即使未來銀行起訴了,只要綜合利率不超過24%還是需要還的,而且還可能要負擔律師費、訴訟費等等費用,你的實際支出可能會更多一些。
如果金額筆記大,那么問題就會更嚴重,可能會設計到刑事案件,也就是所謂的信用卡詐騙,5萬以上,連續三個月以上沒有還款疾苦,催收三次并且沒有任何還款意愿。
一旦起訴之后,銀行肯定會贏的這場官司,你如果一樣還沒有錢還款,那么你就要被執行了,名下所有的資產都是可能被執行的,而且還有征信記錄會有問題。
一旦征信有問題,從你還款結束之后的五年內,基本上就不要想著再和銀行打一分錢的交道了,而且生活也會受到筆記大的影響。
如果你現在能夠認定銀行在催收期間有過惡意催收行為的,你可以以這個和銀行商談一下,但是效果如何就看銀行方面的態度了。
還有,不接受你協商的可能是三方催收機構,如果是三方催收機構再催債,他們肯定不愿意和你協商,他們也沒有權利和你協商,制定什么還款計劃等等。
這樣的事情建議你還是找到銀行,找專門負責信用卡逾期的部門協商處理此事,效果會好一些,所謂的銀行不接受協商可能是你沒有找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