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涉及到兩個方面:一是你與銀行的債權債務關系;二是你與你同學的債權債務關系以及由此衍生的與其繼承者的關系。
與銀行的關系
任何一個銀行的信用卡領用合約里都有一條規(guī)定,即信用卡不得外借或者轉租他人使用,你把信用卡借給你同學使用,本身已經(jīng)違約,即使他人刷的,這個賬也算在你頭上,而且銀行有權追究你的責任。
對于銀行而言,信用卡是銀行與你建立債權債務關系,而非他人,所以無論最終是誰刷卡使用,銀行在追債時只會找你,而不會找具體的刷卡人,所以這30萬元,無論如何你都必須按時全額或者分期歸還于銀行,否則你會遭到銀行的起訴,最終你的資產(chǎn)會被查封、凍結、拍賣。
與你同學的債權債務關系
你出借信用卡給他使用,他刷卡之后由你替她償還銀行債務,相當于她欠了你30萬元,這時候有幾個問題要解決:(1)有無證據(jù)證實信用卡出借給她使用?(2)有無證據(jù)證明這三十萬元均為其所刷?
假設證據(jù)都有,這時候能否向其丈夫索賠,取決于兩個因素:
1、夫妻共同債務:如果這筆資金屬于夫妻共同債務(至于說什么是共同債務,你自己百度查詢一下),那么即使她自殺了,你仍然可以向其丈夫索要。
2、非夫妻共同債務:如果這筆債務非她們夫妻的共同債務,那你要向其丈夫索要的前提是其丈夫繼承了你同學的遺產(chǎn),按照《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繼承遺產(chǎn)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chǎn)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chǎn)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所以說如其丈夫繼承了她的遺產(chǎn),你可以索要,但是可以索要的金額最高就是其遺產(chǎn)的價值,假如不足30萬元,你只能認栽,雖然說不足的部分,如果她丈夫愿意自愿償還也可以,但現(xiàn)實中基本不可能發(fā)生。
總結
無論是錢還是信用卡,盡量不要外借,特別是你這種大額信用卡,否則最終往往是自己吃虧認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