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在實在還不上的時候,可以和銀行協商,可以只還本金,不還利息,免于起訴。
只是據說,沒有實際遇到過,說起來本人是良民,還沒有主動賴賬的經歷。
銀行的信用卡壞賬,是委托給第三方公司去統一管理的,銀行把這些債務打包賣給這個公司,未來催債,打官司什么的,都由這個公司來處理。能收回來多少,怎么收,都是這個公司的事情。利息也是債務的一部分,那從利潤角度考慮,當然是能收回來最好。
個人信用還是蠻重要的,但凡還有點可能,就盡量不要有信用污點為好,既然借了就遵守約定,盡快還錢。在法治社會,做個普通人,還是要更容易一些,一旦有各種信用污點,未來再貸款,做生意啥的都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