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的實質是信用卡逾期后的法律后果是怎么樣的。
一般信用卡逾期在三個月以上,歷經三次催收未還的話,就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責任。而這個法律責任分為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呢,無非就是被銀行起訴要求還款,如果還不上,則有可能被法院納入失信人名單,成為千夫所指的“老賴”,個人和家人的生活、出行以及子女的入學、就業等都要遭受諸多限制。
而追究刑事責任呢,就意味著要坐牢,即被以惡意透支信用卡為由,以“信用卡詐騙罪”獲刑(一般是同時追究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即牢要坐,錢也要還)。在司法實踐中,被追究刑責的臨界額為5萬。也就是說,惡意透支信用卡達到5萬以上,即有可能被追究刑責。因此,從法律后果來看,要避免被追究刑責的可能,那就要先還掉5萬以上的信用卡欠款或者至少要將其欠款降到5萬以下。
如果欠款都在5萬以下的,就應當優先償還小額的信用卡。因為征信系統記錄的是每張信用卡的使用情況,逾期是按次數來計算的。還掉小額的,有助于減少征信的逾期次數,有助于早日恢復征信。
所以,從法律后果來看,應當優先還5萬以上的大額信用卡;從拯救征信來講,則應當優先償還小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