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代管父母養老錢,不管是幾萬還是幾十萬,跟你父母之間簽訂一份代管協議,在協議上寫明白你在某某銀行,每個銀行卡上的某些錢是你父母的養老錢,永遠屬于你父母使用,除了你幫父母存取之外,任何人無權使用這些錢。然后再說明,假如你不幸走在父母前邊,這些錢只能由你父母取出來使用。這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你丈夫無權支配。
協議書寫好后,帶著父母去公證處做一個公證,保證你和父母所簽訂的養老錢使用協議有效。公證書讓你父母保存好,你只管父母的養老金,保證父母生活就行了。
如果你能做到上述步驟,保證你父母的養老錢在你離開后,不會成為你老公的,而且你父母同時還能在你老公處繼承一部分你和老公的共同財產。
現在說一些題外話。既然你父母相信你,讓你替他們代管養老錢,你就要盡職盡責給你父母保管好,不要隨意用掉你父母的心血。
前幾天看到一側消息,老人有三個女兒,一個兒子。老人把自己幾十萬的養老錢讓大女兒保管著,結果老人生病住院,需要用錢治病的時候,才發現大女兒已經把老人的錢花光了。
老人住在醫院里,沒錢交醫藥費,大女兒拿不出錢,其他子女生氣不給拿錢。你說這大女兒不是在坑自己的老人嗎?
人不管是對外人還是對自己的親人,都要講誠信。一個有誠信的人,干什么事情都順利,都能干成功,不講誠信的人,永遠沒有出息。
總之,自己父母的養老錢讓你代管,是父母信任你,你更要有誠信,替父母保管好錢,不要讓父母最后失望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