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的來說,我覺得這個老板做的還算不錯的,攤上這樣的老板偷著笑吧!
現實中,哪怕賺500萬,員工一分都不給的公司太多太多了,一句話,如果公司章程里沒有約定年底分紅,那么,分紅就是情分了,不分才是本份。
10人公司,公司賺200萬還算可以,不多也不少。當然這也得看行業,一些高科技行業,這點利潤太少了。反之,傳統行業,10人公司能賺200萬,很不錯的。
員工給老板打工,領取的是工資,也算公司運營成本之一。這200萬,應該是扣除員工工資后的所得,屬于公司的凈利潤。當然,這筆凈利潤理論上屬于老板的。
所以,作為員工的,難免心理不太平衡,有的人也許會想,自己辛苦工作,公司賺了200萬,老板只肯拿出10萬讓9個員工分,老板一個人就吞了剩余的190萬,憑什么呢?
不得不說,有這想法是不對的,因為老板要承擔的,不僅僅是經營利潤,還有經營風險。作為員工,只對自己工資負責,公司經營不善,大不了拍拍屁股走人,但是老板不能,經營不善,公司倒閉,老板要承受虧損,甚至會破產的。
再說,公司開設需要資金,老板投資的資金也是有成本的,因此,員工不能奢望在分享公司成長上和老板平起平坐。既然員工做不到和公司共患難,為什么要求和老板共富貴呢?
所以,如上文所說,如果公司章程里沒有約定年底分紅,那么,分紅就是情分了,不分才是本份。老板肯拿出10萬獎勵員工,也很不錯了。畢竟公司要發展壯大,是需要充沛的現金流的,老板把這190萬留下來用于公司再發展,無可厚非。
當然,從鼓勵員工積極性上來說,老板可以做的更好一些,比如拿出來50萬給大家分紅,但是最怕人心不足蛇吞象,很難做到讓所有的員工都滿意。大家說是不是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