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確的說存款的安全性與活期還是定期沒有任何關系,只適合銀行主體有關系。
那么地方型商業銀行的安全性怎么樣呢?
新中國目前破產的商業銀行有三家:
1998年6月21日海南發展銀行破產,破產原因是兼并的農信社違規放貸、房地產泡沫破裂導致大量壞賬。雖然個人儲戶和境外債務不受影響,但不少企事業單位的存款直到20年后仍未追回。
2012年,河北省肅寧縣尚村農信社破產,不過因為其破產時已經沒有個人儲戶,相對而言影響力較小。
2020年11月,包商銀行破產,破產原因是大股東巨額貸款無法償還,壞賬沖破了最后一道防線。
從結果上看,破產的三家銀行機構都是地方型商業銀行或信用社,原因也基本都是壞賬太多導致最終無法處置,只能破產處理。
從這個角度看,地方型商業銀行或信用社風險確實很大。
這與其自身情況有很大關系。
一方面是資本金較少,實力有限;
另一方面為了追求盈利最大化,在風險管控上往往會忽略潛在的風險、甚至主動試水!
比如海南發展銀行,銀行不可能不知道一旦破裂其風險的破壞力,但短期的繁榮和盈利已經懵逼了雙眼;
再比如此次的包商銀行,大股東的肆意貸款放任何一個大型銀行都不會聽之任之,但小銀行不管是主觀還是客觀上可能都有力所不逮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