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個人觀點上,題主這個問題說得過于絕對。
我想大家應該都有這樣的認知:
你給出的東西如果不是對方需要的,給了也白給;
你得到的東西如果不是自己想要的,還不如不要。
——同理,關于贍養費上,我們可以這樣來理解:
給贍養費不一定意味著贍養,不給贍養費也不一定意味著不贍養——贍養老人與否,不是用給不給贍養費來作為衡量標準的。
如果定義什么叫子女對父母贍養,個人更傾向于這樣來定義:子女為滿足父母老年生活需求所作出的付出。
所以,對于題主的問題,這里先給出一下個人的結論:
兒女并非要在父母步入老年之后,必須給贍養費。
這里有兩個核心概念:一個是晚年的需求,一個是子女的付出。
老年人晚年的需求
人,總有各種各樣的需求。
對于老年人來講,或許有經濟困難的,或許有情感需求的,或許有臥床需要陪護的,或許有的就想讓孩子沒事多過來一塊兒吃個飯的……需求,無法窮舉,每個老年人、每個家庭情況都不一樣。
既然需求無法窮舉,似乎用“錢”最省事:錢畢竟是個數字,是個量化的東西,而且用途廣、簡單、直接——有這么多好處?
那么,我們反過來考慮:萬一老人根本就不需要錢呢?兒女給錢老人又有什么意義呢?
子女的付出
當前這個階段、這個歲數的子女,壓力確實比較大。
趕上第一批獨生子女到了壯年,上有老下有小,典型431家庭結構。
確實有很多子女,因為忙于工作和自己家庭,“沒有時間”去看看父母,所以,用給錢來代替一下——但是,一定是必須的么?一定是有用的么?——估計沒人敢給出普適所有老人的絕對的答案。
既然老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作為子女,又具有對父母的法定贍養義務,多了解了解老人到底需要什么,再行考慮為老人做什么,或許針對性更強,也更接地氣。
大家應該看過類似的案例或者故事:
給錢的子女,老人還看不上眼;不給錢的子女,老人喜歡的不行。
我們很難講這其中是否存在問題,但是,這種現象是現實中客觀存在的。從某種程度上,說明了這一點——子女的付出,并沒有滿足老人的需求。那么,這種付出,還不如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