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窮人家的孩子和打工16年的人,在我看來我肯定選1萬多的私企工作。但從另外一個角度能夠拿到7000元月薪和17000的私人公司,這個人的能力已經是職場的佼佼者,如果給他一個更大的平臺給他充分的授權,我相信他能夠干出60000萬的活。
我覺得不應該再選擇7000的公務員或17000的私企崗位,而是去找到一個可以發揮自己能力的舞臺前面工資,可哪怕是3000,但是幾個月過后又漲到7萬的可能性。
人呢有的時候就陷入了一種死胡同,為什么非要在7000和17000中間做選擇呢?難道我選擇十萬一百萬不香嗎?但能力這么優秀,不妨把自己的目標定的更遠大一些,找到一個平臺在里面干十年,從普通的人干到集團的總裁,這樣子的話,我認為才是我們生命的意義。
以上是我個人對這個問題的看法,說說看你是選擇期間還是選擇17000,或者是有第三種選擇,歡迎把你的答案留在評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