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國家外匯管理局(下稱“外匯局”)多次發聲,將改革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制度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制度,考慮放寬甚至取消QFII管理額度。如今,這一意向決策終于落地。
9月10日,外匯局發布消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重大決策部署,進一步擴大我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經國務院批準,外匯局決定取消QFII和RQFII投資額度限制。
外匯局新聞發言人、總經濟師王春英表示,此次取消合格境外投資者投資額度限制時,RQFII試點國家和地區限制也一并取消。歡迎符合條件的全球各地境外機構使用境外人民幣開展境內證券投資。取消RQFII試點國家和地區限制,有助于進一步便利境外投資者投資境內證券市場,提升我國金融市場開放的深度和廣度。
王春英表示,合格境外投資者制度,是境外投資者投資境內金融市場的主要渠道之一,是提升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程度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為我國金融市場穩步開放和深化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王春英表示,近年來,外匯局深化合格境外投資者制度改革,完善審慎管理,取消匯出比例限制,取消有關鎖定期要求,允許合格境外投資者就其所持有的證券資產在境內開展外匯套期保值等,極大便利了境外投資者投資境內金融市場。隨后,明晟(MSCI)、富時羅素、標普道瓊斯以及彭博巴克萊等國際主流指數相繼將我國股票和債券納入其指數體系,并穩步提高納入權重,境外投資者對我國金融市場的投資需求相應增加。
在投資額度限制取消以后,對于合格境外投資者投資境內證券市場需遵循什么外匯管理程序,王春英進一步說明道,外匯局將立即著手修訂《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8年第1號)等相關法規,明確不再對單家合格境外投資者的投資額度進行備案和審批。屆時,境外投資者在獲得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相關資格后,應委托境內托管銀行按規定辦理相關登記,憑外匯局出具的業務登記憑證在托管銀行開立專用資金賬戶及辦理后續資金匯兌等業務。
同時,外匯局正在按程序報請國務院取消相應行政許可項目,待批準后,由國務院統一對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