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9 10:01:12 來源:網絡投稿
銀行的最大利潤來源是存貸款息差,但是服務費手續費同樣是重要的收入來源,短信收費作為國內銀行一大創新,合法,但是不合理。
先說不合理之處。
短信通知有成本,收費當然可以,但是在當下一條短信不過0.1元,銀行卻要一個月至少收費2元,不管有沒有短信通知,不管通知幾條,這樣的收費明顯太高了。對于銀行來說,短信可以通過與電信運營商合作,成本低至0.05元一條。多數人存取款沒那么頻繁,一個月最多三五條短信,卻收費2-4元,堪稱暴利。
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末,全國銀行卡在用發卡數量73.85億張。假如這些卡都開通了短信收費,按照最低標準2元每月計算,這將是1772.4億元巨款,絕對不是一個小數字。當然這些銀行卡里包含了信用卡,考慮到每家銀行收費標準也不相同,在這里我們只是做一種假設。
并沒有法律規定禁止銀行短信收費,同樣對于收費標準沒有明確要求,銀行提供了服務,為消費者賬戶安全增加了保障,收費確實合法。
實際上,國有大行往往是短信收費的主力,一方面是因為國有大行市場占有率高,網點多,用戶規模大,議價能力強,另一方面則是小銀行為了挽留客戶,會給出更好的條件。
對于中小銀行來說,存貸款息差是關鍵,只要消費者來存款,創造的收益遠遠超出一個月幾元錢,相比之下短信通知的成本微乎其微,自然可以不收,還能提高客戶滿意度。對于國有大行來說,存不存?不存,啊不存,愛存不存。
短信通知是可以關閉的,到柜臺辦理費事費力不劃算,通過手機銀行操作更為便捷,就是需要一開始辦卡時開通了手機銀行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