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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分期付款手續費是多少?經濟家分享強迫信用卡分期付款是變相亂收費
最近有不少消費者反映,他們使用信用卡購買大宗耐用消費品或購房、汽車等消費時,常常被相關銀行客服打電話要求分期付款。有些銀行客服不厭其煩地騷擾信用卡持卡人甚至拿出不分期付款將降低信用卡額度等威脅手段強迫信用卡消費者就范。
信用卡刷卡購物消費,原本銀行就從商家收取了一定手續費。按照最新規定,借記卡刷卡費率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35%,單筆收費13元封頂;貸記卡費率不超過0.45%,不實行單筆收費封頂。信用卡每交易一筆,發卡行都能從中收取一定的手續費。按道理銀行應該知足,不能再強迫信用卡消費者分期付款。即便要分期付款,也應充分尊重客戶自愿選擇,不能打電話反復動員和要求消費者分期付款。如此硬性操作,就有點強賣強買、逼金融消費者就范之嫌。
為何有強迫消費者信用卡分期付款的事件發生?關鍵是當下某些銀行經營理念出了問題:一是對信用卡手續費仍不知滿足,妄圖在賺取手續費之后,再賺取分期付款利息,達到 兩頭通吃 的目的;二是借信用卡合法外衣行非法提高金融服務成本之實。因為通過電話方式強迫客戶分期付款,有錄音依據,可規避違規,即使被舉報,銀行也能拿出證據說是客戶自愿分期付款,讓監管部門無法查處和追責,逃避監管懲罰;三是中間業務創新任務過重,讓基層銀行人員絞盡腦汁、千方百計從普通金融消費者身上動歪點子。
顯然,強迫信用卡分期付款,是一種典型的變相亂收費行為,既違背中央有關降低金融服務成本的政策要求,也會使銀行遭外界詬病,降低其社會形象和聲譽。對此,監管部門應設立舉報電話,加大查處和打擊力度。同時,銀行內部上級行應加大對下級行審計檢查力度,降低中間業務及過高的利潤考核指標,從根本上遏制基層商業銀行坑害金融消費者的不良沖動。
(來源:南^方^財^富^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