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9 10:01:12 來源:網絡投稿
這種事兒發生的可能性太小了,如果想作案,應該早就下手了,何必等到存款人出現?
首先,既然存折丟失,無論是丟失在銀行,還是其他地方,按照常理,作為存款人自然會想到掛失,而不會任其事態發展,直到2年也置之不理。所以,如果存折一旦掛失,除存款人本人以外,任何人都是無法取款的,所謂丟失在銀行的存折,盡管沒有密碼,也是廢紙一張,銀行柜員也無法取款。
其次,假如存款人沒有掛失,而存折又沒有密碼,那么對于活期存款5萬以下的,其他人只要持有存折就可以取款,超過5萬的,可以分次取款;對于定期一本通存款,沒有密碼,到期當日5萬以下的,其他人仍然可以取款,因此如果真正想作案,也不至于等到存款出現時才下手。
第三,只有一種情況需要等到存款人出現才有機會下手,即金額超過5萬或定期存款未到期時,雖然沒有密碼,但是需要存款人身份證和簽名。但話又說回來,既然存款人親自在柜臺辦理業務,多了一個存折,還多了若干簽名確認,難道存款人都熟視無睹,你也不認真看看或問一問,而任其擺布?這就有些離譜了。
為什么說這種事件發生的概率極小呢?重要原因不在于操作難度有多大,而是違法犯罪成本過高,一般人也會望而卻步,不會輕易鋌而走險。就本案例而言,無論他人在何時以各種方式盜取他人存款,最終都有東窗事發的一天,而只要通過各種手段進行倒查,其蛛絲馬跡必將一覽無余,違法者必將被繩之以法。作為柜員,收入還是比較高的,沒有必要為撿到芝麻而丟失西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