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以前,銀行的理財產品分為保本和非保本,保本型理財本金是不可能發生虧損的,非保本的理財雖然合同上注明非保本,但是目前據我所知還沒有哪家銀行發生過類似的情況。銀行理財虧損的情況我遇到和聽說過的有以下幾種:
代銷類的產品。銀行代理銷售證券公司或基金公司發行的產品,這類產品無一例外都與股市或基金掛鉤,收益自然浮動,虧損也是由于股票市場不景氣造成的。這類產品一旦發生虧損,銀行肯定是不賠的,畢竟是代銷類的,銀行只是開了個窗口代賣,不參與產品的運作與管理。
凈值化產品。銀行自主發行,掛鉤黃金等金融衍生品,前兩年黃金價格下行,導致產品虧損。很多客戶幾年前在某一大行就遇到過此類事件。當時理財經理片面強調產品有8%左右的收益,但未說明是預期收益,有可能因為市場波動發生巨變。產品發生虧損后,一群客戶堵在銀行門口討說法。最后,從客戶口中得知,這大行的處理辦理是重新調整產品投資方案,等到產品回本后,將本金還給客戶。
資產新規出臺以后,也就是中國銀保監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出臺后,中國人民銀行也發布《關于進一步明確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指導意見有關事項的通知》,所有的規定堅持了理財產品“打破剛兌、禁止資金池、去通道、非標不能期限錯配、凈值化等”五大核心要點,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打破剛性兌付。
明確任何理財產品如果出現虧損銀行不承擔責任,即使銀行愿意承擔責任也不行,理財產品的虧損必須由投資者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