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觀點是,上班族工資有結余,或者手頭有點資源的話,可以通過各種方式增加被動收入。但是,張口閉口動輒談什么“財務自由”,好像就有點不靠譜了。
所謂被動收入,前提是要有“資產”。比如一大筆錢存在銀行生利息,或者買了幾套房子租出去獲得租金收益,或者進行股權投資獲得股利分紅,等等。
通俗可以講,必須得有“本金”、得有“礦”,然后才能不依靠人力和時間的投入而獲得收益。如果沒有資源,那就只能靠體力和腦力,用時間和技能換取相應的收入。比如,大多數工薪階層就是靠8小時工作獲得一份薪水的,謂之“主動收入”。
談了收入這一方面,下面再說一說支出這一方面。
不管一個人是如何獲得收入的,只要花費不超過收入,那他就可以收支平衡甚至略有結余,日子就可以過得下去。
假如一個人的收入全部來自“主動收入”,那就可能過得比較辛苦一點。一天不工作可以,一個月沒薪水也能撐過去,但是三五個月、一年半載之后呢?恐怕就有麻煩了。入不敷出時間長了把積蓄消耗光,生活可能就沒有著落了。
另外一種情況是,一個人的收入全部來自“被動收入”,而且被動收入的數額完全可以滿足消費需要。就比如某人買彩票中了一千萬,把錢全部存銀行,一年的利息收益就有幾十萬,完全足夠一個普通家庭過得舒舒服服。這種狀態,就可以認為是“財務自由”了。
很顯然,財務自由是個相對的概念,是被動收入相對于消費支出而言的。如果一個人一年消費10萬元,那他被動收入20萬就可以認為是“財務自由”;而另一個人一年的消費需求是100萬元,那他被動收入50萬也算不得是“財務自由”。
除了上述完全來自主動收入和完全依靠被動收入的極端例子,我們普通工薪階層大概都是處于一種中間狀態。這就是說,一般人既需要一份工作來獲得源源不斷的現金收入,同時還會有一定的結余和積蓄拿來進行投資理財,獲得一份“被動收入”,從而增加自己可支配財富的數量,更大程度上滿足自己的消費欲望。比如,炒股票小賺了一筆,就可以獎賞自己一頓大餐;大賺了一筆,那就買輛好車開開。
總之,一個人要立足了現實的收入和支出情況,有理想、有目標、有計劃、有步驟地改善處境,而不要老是做些暴富的美夢,奢望自己一天就成為“富翁”或者“貴族”。因為那畢竟是在童話中才有的事,現實中“屌絲”逆襲的例子可謂少之又少,說是萬里挑一、百年一遇恐怕也不為過。
常言道“臨淵羨魚,不如退而結網”,與其妄談什么“財務自由”,倒不如考慮如何在本職工作中出人頭地,如何升職加薪,如何每月存錢投資、如何攢下第一套房子……來的務實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