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逆回購,指中國人民銀行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并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將有價證券賣給一級交易商的交易行為。
這個定義看起來很生澀,簡單講就是,銀行缺錢,拿證券質押給央行,央行就借錢給銀行,到期后央行把證券解押還給銀行,同時把錢和利息一起收回來。
可見,央行逆回購實際上是在給市場提供資金,保證市場上有充足的資金可供使用。
與逆回購相反的,是正回購。
當市場上的資金過于充裕的情況下,央行就會通過正回購回籠資金,減少市場的流動資金。
逆回購一般是作為特定時期的資金調節,一般都是短期的,比如7天、14天、28天。例如2020年2月3日,在新型肺炎疫情下,為了維護特殊時期銀行體系流動性和貨幣市場穩定,開展1.2萬億元公開市場逆回購操作,向市場投放資金,比去年同期多9000億。
根據統計2019年全年,央行合計開展100筆逆回購操作,規模合計為73950億元,全年逆回購到期規模為76350億元。